ClimateChangeNews网站发表署名Silke Mooldijk、Frederic Hans和Claire Fyson的文章,题目是:What makes a good net zero target?(什么是一个好的净零目标?)
近两年来,全球出现了一波净零目标公布潮。目前,共有131个国家通过、宣布或正在考虑净零排放目标,约占全球排放量的73%。 精心设计和雄心勃勃的净零排放目标,可以在2050年和2070年前后分别将全球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净零排放量,以保持《巴黎协定》的1.5°C升温极限。然而,净零排放目标可能会分散人们对深度减排的迫切需求的注意力。有些国家可能会“躲”在理想的净零目标后面,以避免设定雄心勃勃的2030年近期目标,并采取短期气候行动。除非各国政府现在就开始行动,否则全球实现净零排放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 在估计净零目标的潜在影响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基本假设可能不明确,可能不全面,或其法律地位和完全实施的可能性不确定。这突出表明,我们需要对净零目标进行具体的评估,没有执行力的的净零承诺可能会使该术语变得毫无意义
“气候行动跟踪”组织开发了一种评估政府净零目标的方法,确定了10个关键要素来评估净零目标的范围、架构和透明度: ——目标年:各国政府应公布实现净零的长期目标和进程目标(如五年间隔); ——排放覆盖率:净零排放目标应涵盖所有温室气体、所有来源和所有经济部门; ——国际航空和航运:净零排放目标应涵盖国际航空和国际航运的排放; ——在本国境内减排或碳清除:最透明和全面的净零排放目标明确指出,该国将在本国境内实现净零排放; ——法律地位:国家法律应规定净零目标; ——设立单独的减排和碳去除目标:设立单独的减排和去除目标可以提高透明度,更容易跟踪进展情况; ——审查过程:对目标进行有法律约束力的定期审查和修订,确认取得进展; ——二氧化碳清除:对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uluCF)部门作用的透明假设,以及对技术性二氧化碳清除方案的单独假设,明确了一个国家希望如何实现净零排放。碳的去除量不能取代深度减排,应当用来平衡不能迅速减少的排放,实现净零排放后的净负排放。在使用森林和其他基于生态系统的清除量时应特别谨慎,因为这些清除量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而且有可能因日益不利的气候条件而重新释放碳; ——全面规划:一个全面的规划过程和可操作的短期和中期措施,以达到净零增加一个目标的成功实施的机会; ——明确目标的公平性:政府应该解释其目标是对全球变暖控制在1.5˚C的目标做出的“公平”的贡献。发达国家尤其应解释它们将如何弥补公平贡献与现实贡献之间的任何差异,例如支持其他国家实现经济脱碳,而不是使用其他国家的减排量为实现自己的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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